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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部公告
基层是服务群众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也是矛盾化解的“第一线”。
“2025年以来,我市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,以筑牢基层和谐稳定防线为目标,把群众的事放心上,把暖心服务落到实处,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、解决在基层,让法治的种子在田埂巷陌间悄然生根,交出了一份兼具温度与力度的调解服务答卷。”辽宁省盘锦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近日接受《法治日报》记者采访时说。
建强多元化解体系
据介绍,实践中,盘锦市坚持以体系化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。
盘锦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工作人员靳岩说:“在平台建设上,盘锦市司法局依托市、县(区)两级综治中心,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,打破部门壁垒,形成调解工作合力。对涉及多领域的纠纷,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,明晰处理流程、共享信息资源。”
2025年5月15日,在处理一起旅游纠纷时,盘锦市星法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市综治中心协调下,与市文旅局精准对接,快速厘清责任边界,确保调解工作依法依规推进,有效解决单一部门难以处理的复杂问题。
盘锦市兴隆台区司法局则严格落实“警调对接”联动化解工作机制,实现公安力量与司法行政力量的优势互补。2025年5月22日,面对游客与景区周边经营主体的矛盾纠纷,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惠宾派出所与惠宾警调室(兴隆台区司法局和兴隆台公安分局联合设立)工作人员快速响应、协同处置,形成“接警—到场—调解—化解”的闭环工作流程。
围绕推进医疗、物业等领域专业调委会建设,盘锦市、县(区)两级调解组织吸纳法律、医学等领域专家,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,构建起“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”的纠纷化解网络,为高效处置各类矛盾奠定坚实基础。
创新调解工作方法
工作中,盘锦市在辽宁全省首创“说、事、人”三维度工作法。
靳岩介绍,在“说”上,通过群众说、群众评、群众议的方式,让群众成为矛盾解决的主体,引导其依法理性表达诉求;在“事”上,实行“零距离”收集诉求,小到邻里纠纷,大到征地拆迁,均做到心中有数,及时解决;在“人”上,采取线上线下融合模式,利用“智慧兴隆”“慧评理”等平台,拓宽矛盾纠纷的收集渠道,实现线上预约、线下调解的无缝对接,提高了矛盾化解效率。
盘锦市双台子区各调解组织坚持将法治思维贯穿调解全过程,兼顾情理温度,灵活运用法律条文、民间典故等开展调解工作,针对不同类型纠纷优化调解方法形成独具特色的“法理情”融合调解模式。
2025年7月8日,在一起企业职工工伤赔偿纠纷中,双台子区谷家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裴二平采用“背对背”沟通方式,消除当事双方对立情绪,推动达成赔偿协议,用情理交融的劝导化解矛盾;在调解犬吠扰民纠纷时,双台子区胜利街道团结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佘亚南以民法典、《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为依据,在当事人家中开起“法治小课堂”,将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“百姓话”。
如今在盘锦,调解员不仅是矛盾的化解者,更是“法治播种者”。一系列调解实践不仅解决了具体矛盾,更积累了可复制的化解矛盾纠纷经验。
聚焦基层服务民生
“在盘锦市不断推进的‘村(居)民评理说事点’建设中,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,化身评理说事员,为群众提供调解和普法服务。”靳岩说。
2025年4月20日,在调解田地相邻矛盾纠纷中,盘山县陈家司法所组织调解专班走进田埂巷陌,实地考察土地地形与边界,深入开展矛盾排查与现场调解,通过固定证据、解读法律条文等措施,成功化解矛盾。
据介绍,盘锦市还将旅游景区作为调解普法宣传阵地,为游客提供直接、高效的法律服务。大洼区赵圈河镇和新立镇精准选择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、黑风关古镇等热门景区,组织人民调解员有针对性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活动。通过现场解答游客在旅游、购物、出行等环节的法律疑问,畅通纠纷化解渠道,从源头减少矛盾隐患。